但在中国,其不同之处是这种原则由来已久,并高度意识到它的存在、规范地应用于社会制度上,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将所谓的神人关系也去服从这种现世的理性主义,进而制约了中国人的宗教体系的构成,使中国人的宗教体系具有了家族的、现世的、和特殊主义的社会特征。
实际上,中国人的德性与英文的灵性(spirituality)的意义很是接近。尤其是在那种君者,能群的社会结构之中,这种现象格外的明显。
尤其是在对神灵的祀奉和崇拜方面,中国灵性的表达与实践,常常是通过信仰、仪式、崇拜、权威来体现的,而那些主持这些祀礼以祀奉灵关系的尊者、贵者,同时就是一个社会群体之中最能体现灵性特征的人,他们就会把信奉神灵的仪式、灵性的表达与实践,视为自身社会地位、权力关系的象征。它不仅仅是奠定了个人在社会中角色,同时也界定了个人在灵性秩序之中的角色,进而分理出不同的伦理要求。4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如此,而中国人的灵性结构也是如此而已。22 这个报,作为中国人的核心价值理念,基本上等同于中国灵性结构的宗教基因。因此,所谓灵性,仿佛就是一种象征交换关系而已。
荀子曾特别强调了,……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因为中国人对德性的关注,本已包括了中国人对于神灵的崇祀,同时又不局限于对神灵的信奉,而是以此为基础而延伸为德行的讲求,延伸到与此相关的伦理规范、人际交往、权力认从等等。关系成为一种对于区分的规定与表达。
在二十世纪末的时候,它已被进一步拓展为普世性的内在的信仰对话。无论这个分理的主体是国家还是社会,毕竟这一合群之主体、合群之德及其群育的问题,已经被明确提了出来。要么是个性弱、群性强。为西方人集团生活开路的是基督教,为中国人家庭生活开路的是孔教31的差异。
推己,主要强调人的社会行动。这种传统的影响,时至近代之后还能看到。
而所谓关系构成权力的概念,即是由关系网络构成的权力。既然信仰宇宙的神圣本原而又不可知其确切的目的计划,人的存在便是孤立无助的存在,除自强不息、冥思超脱或反求诸己而外,只有醉生梦死。四.中国灵性中的群己之辩灵性在关系中体现,关系是灵性表达的基础。宗教可以涵盖了对灵性的阐述,但宗教仅仅是接近、了解灵性的一种方法而已。
第三,它不局限于个人精神,同时也整合了各个层面的人类经验。诚然,其中的关键问题是,这些现实关系如何界定、如何影响灵性的关系。中国灵性的这一特点,如同中国信仰一样,它们都是一个关系的结构。特别是在传统中国、乃至中国当代,如果国家与个人之间缺乏了公民社会或丰富的社会组织作为中介平衡的话,那么,个性群性之间的表达与建构,往往是一个难分难解的过程。
而关系中的人们(persons-in-relation),其焦点是位于某一关系脉络中互动的人们。人们对神的信仰关系——灵性关系的核心,由此以具有了人情、人际关系的总和特征。
在这个根本态度中,蕴涵着非目的论的历史观,人的自足或自弃,以及对人性的乐观或悲观。因此,所谓灵性,仿佛就是一种象征交换关系而已。
4 王铭铭《山街的记忆:一个台湾社区的信仰与人生》,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第61页。中国人的生活中心,就缺乏了社会团体生活的熏陶和训练,尽管有孔子道德系统,但其中决不肯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所以就出现了…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32 的偏差。而灵性在中国人的信奉中,受此强大制约,就不得不成为一种私人的事情。25 彼特·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和权力》,台湾桂冠图书有限公司1999年,第379页。也只有在各种关系系统中,中国的灵性概念才会获得了它应有的意涵,才会使用一种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来分析和解释世界,最终渗透在中国人的信仰方式和灵性实践之中。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代理论:批判性的质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第147页。
群者何?就教育之目的而论,指国家社会言之。是一种建立和谐人群关系,促进个人群化、社会化而培养群性的教育,旨在促进个性与群性和谐发展的教育,是一种处群与合群的教育。
近代的严复,把英文社会学概念,翻译为群学。凡人能被敬拜为神,神灵可以遭致亵渎。
其次,是它重新发现了灵性生活在本质上的群体感,而不是个人的主宰。进而,面对这种神人关系的人们,也并不一定把身心全部交给神灵,他们只是在现实社会中通过现实的实践来创造自己的人生,对神灵也仅仅是半信半疑。
他们的生命意义之网,首先就是一种家族亲情、人际交往之结。18基于这些论述,本文将灵性关系中的群己关系,梳理为亲子关系、人情关系、权力关系与灵性困境四大层面,分别进行讨论。所以,崇德报功的报字,用作报恩的意义和报恩的概念,曾多次出现在《礼记》之中,用以说明牺牲献祭的宗教制度,23 成了中国宗教、信仰的核心概念和主要方法,实际上也是中国灵性关系的重要基础。这种方法论的关系主义,超越了西方惯用的社会-文化结构决定论。
中国灵性乃至中国信仰,因此也成为一个非自在的变量关系。28 H.H.Saunder , Whole Human Beings in Whole Bodies Politic, in Kettening Review (Fall),1998,pp.66-73. 这些关系体系,是由身份、利益、权力、感知与误解、交互作用(包括对抗与合作)等五要素组成。
32 费孝通《乡土中国》,鲍雯主编《费孝通学术精华录》,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365页。而教育的最大目的,不外使‘群中之‘己与众己所构成之‘群各得其安所遂生之道,且进以相位相育,相方相苞。
即使是在处理神人关系及其崇祀信仰之时,这亲子关系也是基本准则。二十世纪以来,不少学者都曾对此现象做过概括性的研究,强调人际关系在中国文化或者是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里的重要性与突出性。
但是,灵性的概念也渐渐被视为当代生活的积极价值,它反映了在灵性时代中教会的世俗化。强弱的变化,完全在于关系的变化。正是他们,才能表达出一种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等等善群、乐群的伦理功能。群性英文为sociability,意为个体与其他个体的关系,由social(社会)、sociable (社交、社交性)而来。
任何时候,神人关系都不是决定性的,总是处在变化之中。在所有社会群体之中,都有将不同的象征交换关系集合成一个整合系统的倾向。
24 金耀基《中国社会与文化》,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2-23页。这正是中国文化心理对世界的根本态度:既信仰一个超越的世界本原(天、道、理、太极),又不以人可确证交通的方式深究其结构,而满足于敬拜(古代天帝崇拜及民间信仰)、冥想(道家)、敬而远之(先儒)、敬而用之(墨家及董仲舒派)、思而修身(理学及心学)。
5这个伦理的关系的本位现象,不但左右着中国政治、社会等层面,而且还制约着中国人的宗教、信仰。这是儒教五伦关系,在中国信仰结构之中,这是作为信仰基础的神人关系。